旅日YouTuber「多米多羅」與「台藝大琵琶女神」李雨禧之間的性騷擾爭議案件,近日在二審法院出現重大轉折。新北地院審查雙方對話紀錄及相關證據後,認定多米多羅的行為未達性騷擾程度,撤銷原先要求賠償10萬元的一審判決。
根據法院判決書,李雨禧曾在對話中表示「我可能比你色」、「會不自覺自己講色色的話」,顯示她曾明示同意雙方互開黃腔。此外,李女聲稱向閨密哭訴被多米多羅吃豆腐,但該閨密後來透露李女當時其實表示「多米多羅沒有真的碰她」。
法官認為,李雨禧指控的五項性騷擾行為,包括討論拍攝時詢問「這個會搖嗎」、浴室事件中說「不會我會衝進去洗鴛鴦浴」、在迪士尼拍攝時從背後環抱、直接稱呼「ㄋㄟㄋㄟ」以及搭肩等行為,經審查後均不構成性騷擾。法院指出,李雨禧的不滿主要源於雙方合作破局造成的損失,而非遭到性冒犯。
值得注意的是,李雨禧的閨密「橘橘」在證詞中表示,李女主要抱怨多米多羅在日本時不理她、不重視她、不配合她,以及沒有依約上傳影片。「橘橘」甚至透露,所謂摟腰搭肩的指控是李女隔年才「突然想到」的內容,並坦言因發現李女「說法經常前後不一」而選擇斷絕往來。
新北地院綜合各方證據與說詞後,最終判決多米多羅的行為未達性騷擾程度,撤銷原判決,全案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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