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南投縣男子因弟弟不孕,27年前捐精給弟媳,協助他們透過人工受孕生下一名女孩。然而,當妻子多年後得知此事,因丈夫未經她同意就提供精子,感到極度不滿。
據判決書顯示,這位婦人自去年6月至今年3月間,在社交媒體上連發16篇文章,不僅指名道姓攻擊小叔夫婦,稱他們「為了讓老婆懷孕,找自己親哥哥幫忙生小孩」、「跟自己老公的哥哥偷情,要不要臉」,還發布了恐嚇言論,表示要傷害姪女。
婦人不僅使用匿名帳號,還盜用丈夫的社交媒體帳號發布貶低言論,如「我弟弟是一個無法生育的男人,他老婆用盡心思叫我跟她上床生小孩」等內容。此外,她還在地方社團張貼姪女照片,發布尋人啟事,並以電話威脅弟媳。
小叔夫婦忍無可忍,決定向警方報案。南投地院審理後認定,婦人行為已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本月初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及拘役40日,均可易科罰金。此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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