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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山男積欠7萬餘元交通罰鍰與稅款 土地遭查封後立即清償

台南分署執行交通違規欠款案件,一名62歲尤姓男子因土地被查封後,迅速繳清所有欠款。(記者林東良翻攝)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近期積極執行交通違規欠款案件,查處一名62歲尤姓男子,該男子因未繳納交通罰鍰、牌照稅及通行費等共224筆,總金額高達7萬餘元。執行人員查封其名下東山區土地後,尤男隨即現身繳清全部欠款,避免土地被拍賣。

台南分署表示,尤男在2023年至2024年期間,因未依規定繳交停車費、闖紅燈、超速及未參加定檢等違規行為,被台中市停車管理處及台南市政府交通局等單位舉發,共計173筆罰鍰達5萬8500元;此外還有地價稅、使用牌照稅與通行費等49筆未繳,總計欠款7萬1251元。由於逾期未繳,相關單位將案件移送至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執行人員收案後發現尤男名下有東山區2筆持分土地,依法函請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尤男接獲查封通知後雖辯稱車輛只是登記在其名下,實際並非本人使用,但最終仍選擇繳清所有欠款,以免土地遭拍賣。

台南分署強調,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將持續加強執行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及資安等相關罰鍰案件,呼籲民眾不要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經濟困難者可提出證明申請分期繳納;若拒不配合,分署將依法強力執行,確保社會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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