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女團T-ara前成員李雅凜因虐待兒童與誹謗罪,上訴被駁回,一審判決的8個月有期徒刑、2年緩刑正式確定。根據韓媒《日刊體育》9日報導,水原地方法院第6-1刑事部上月作出裁決,維持原判,並要求李雅凜必須接受40小時的兒童虐待預防課程。
今年1月,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刑事第9單獨部認定李雅凜罪名成立,法院指出她「已承認全部指控」,並強調「被告對受害兒童的合法監護人造成重大精神傷害,應受嚴厲譴責」,因此作出上述判決。
在同一案件中,李雅凜的母親因放任虐童行為也被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1年緩刑。法院認定李母在2021年至2022年間,明知女兒在家中對前夫施以言語暴力,仍允許外孫長期生活在該環境中,構成精神上的疏忽與虐待。
檢方指控李雅凜在子女面前辱罵前夫,造成孩子情緒傷害,並在網路直播與社群平台上多次發表誹謗前夫的言論。此外,李母還因「誘拐未成年人」被移送法辦,法院同時對李雅凜下達禁止接近子女的命令。
雖然李雅凜曾辯稱自己才是受害者,指控前夫對她和孩子施暴,聲稱「他把不到一歲的孩子從床上摔下、還推打五歲的孩子」,但檢方調查後因證據不足,前夫最終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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