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食品安全管理,食藥署日前公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擴大食品安全監測計畫適用範圍。根據新規定,未來資本額低於1000萬元且從業人員5人以上的小型食品廠也將納入管理,涵蓋糕餅、乳品等多類食品業者。
食藥署食品組長許朝凱表示,目前僅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的業者需訂定食安監測計畫,但為全面守護食安,將從2025年起分三階段擴大實施範圍。第一階段(2025年)將納入資本額2000萬元以上未達3000萬元且從業人員5人以上的食品工廠;第二階段(2026年)擴及資本額1000萬元以上未達2000萬元且從業人員5人以上者;第三階段(2027年)則將資本額未達1000萬元且從業人員5人以上的食品工廠納入。
此外,新規定也將「僅辦理商業登記、公司登記、稅籍登記業者或取得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且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者」,以及「殼蛋、花生及其製品、同貨品分類號列的食品及食品添加物經邊境檢驗不合格次數達2次者」納入管理。許朝凱強調,新制也提升業者自主檢驗要求,製造業者一年被抓包2次或輸入業者邊境檢驗不合格2次,都必須實施自主檢驗。
食藥署預估,2025年至2027年期間,將新增3107家製造業者、151家輸入業者適用新規定,涵蓋糕餅、乳品、雞蛋等多類食品。許朝凱表示,新制實施後,將有助於預防食安問題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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