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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聯合報記者侯俐安揭露離職原因:主管強制與王鴻薇合作報導潘孟安住所案

前聯合報記者侯俐安7日晚間發表聲明,針對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狗仔案延燒所牽涉的「金屋藏潘」報導事件,公開說明事件始末及其離職原因。

侯俐安在聲明中表示,她於2023年從多方管道接獲潘孟安台北住所的爆料後,依照記者職責進行查證,確認座車進出大樓情況,並訪問房東確認租金事宜。她認為潘孟安作為總統競選總幹事應注意社會觀感,且已在報導中如實寫入房東回應潘有付租金,以維持報導平衡。

然而,當她將相關內容回報給報社時,一位長官要求她找立委合作,另一位長官則直接指名要求與王鴻薇委員合作,並以王鴻薇名義爆料,隔日再由王開記者會。侯俐安強調,「這並非我的意願,當時我立刻表達強烈反對,但主管卻非常堅持,否則不能發新聞」。

侯俐安表示,她此前並不認識王鴻薇及其助理張凱維,更完全不認識謝幸恩,也從未進入過那棟房子。她按照長官指示接洽王辦後,張凱維提供了許多內部照片,但她不清楚對方如何取得這些照片。

報導見報當天,侯俐安感到錯愕的是,儘管她已告知房東稱有繳租金且報導中有如實呈現,王鴻薇仍在記者會中指控潘孟安「被供養」等言論,最終導致挨告判賠。此外,她的平衡報導大多被放在付費會員專區,使她感到不滿。

侯俐安強調,她自認在合法範圍內本於事實追查並客觀報導,但這次事件中她想呈現的方式與報社處理方式差異甚大,最終導致她被誤會抹黑。她完全不能認同報社的處理模式及後續檢討方式,因此選擇離開服務12年的聯合報。

侯俐安表示,在今年七月離職時已向前東家聯合報完整說明整件事情,此次發表聲明是因近日有許多相關事件的錯誤連結,希望能釐清前後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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