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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93歲榮民與長照女閃婚9天房產過戶 法院判准離婚但房產歸屬未變

高雄一名93歲退役榮民小黎(化名)因健康狀況需要照護,於2022年4月與長照女小美(化名)結婚。然而,婚後僅9天,小黎名下的高雄房產便被過戶至小美名下,隨後小美便搬離未再同住。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於2024年9月16日判決准予兩人離婚,訴訟費用由小美負擔。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黎表示婚後3天內,小美即要求將房產贈與,他因擔心遭受傷害,被迫交出身分證、印章及房產所有權狀。小黎強調自己並無贈與房產之意,但小美卻於隔日偽造簽名及蓋章完成過戶。房產轉移後,小美於4月29日搬離,之後未主動聯繫或照顧小黎,導致他獨居無人照料。

小黎之子向法院證實,父親被帶去結婚、房子被過戶後,他立即陪同父親到派出所備案,並嘗試聯絡小美但未果。而小美則辯稱,過戶房產是雙方婚前約定,所有證件都是小黎主動交付,過戶流程有公務人員確認,否認有偽造文書行為。她表示因身體不適暫時搬回旗山住所,並強調兩人相處融洽,認為離婚是小黎子女要求。

法院調查後認為,兩人自2022年4月29日分居至今,期間小美未主動探視或照顧高齡的小黎,也未積極修復關係。小黎在庭上坦言:「我要離婚,我結婚的目的是我跌倒了有人叫救護車,有人照顧我,可是她有另外的心態,她想要我的房子。」法院認定分居已超過3年,夫妻間已無互信及扶持,婚姻僅剩形式,符合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因此准予離婚。

然而,關於房產部分,由於相關撤銷贈與及偽造文書訴訟已遭駁回,房子最終仍歸小美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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