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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集團總裁鍾嘉村涉證交法違規及背信罪 法院裁定2000萬元交保

高雄地方法院今日裁定三地集團總裁鍾嘉村以2000萬元交保。鍾嘉村繼昨日因台南將軍光電弊案被橋頭地檢署起訴後,又因涉及證券交易法違規及背信罪嫌被高雄地檢署調查。

據了解,高雄地檢署懷疑三地集團涉及證交法不法操作,案件涉及開陽能源在屏東獅子鄉、車城鄉的屏鵝公路旁開發的太陽能光電場。該項目總開發面積達130公頃,由鍾嘉村旗下上市公司「北基」的子公司合豐能源與開陽能源共同開發。

檢調單位查出,開陽能源向北基提供的財務報告涉嫌不實,導致北基受到投資損失。昨日,調查人員搜索三地集團並傳喚多名董事及開陽集團董事長蔡宗融到案。經偵訊後,檢方以違反證交法及背信罪嫌聲請羈押鍾嘉村和蔡宗融。

今日下午4時30分,法院開庭審理羈押案,最終裁定鍾嘉村以2000萬元交保。值得注意的是,鍾嘉村昨日才因台南將軍光電弊案被起訴,該案中他與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等人被指控透過不當手段爭取行政便利與土地開發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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