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於10月14日開始對中國建造的商船收取額外港口費,中國國務院隨即於28日公布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新增反制措施條款。陽明海運前董事長謝志堅表示,各國船公司已將中國建造的船隻調離美國航線以避免受到影響,而中國是否實際執行反制措施,可能取決於後續中美貿易協商結果。
謝志堅指出,貨櫃船公司已重新調整美國航線的船隊配置,各公司也表示不會因美國對中國造船徵收的額外港口費而開徵附加費。若中國實施反制措施,目前美國籍商船很少航行至中國,而法國達飛與丹麥馬士基的美國公司也可透過船隊調度,讓美國籍或美國建造的船隻避開中國港口。
關於美國措施對中國造船業的影響,目前航行歐洲的超大型貨櫃船仍選擇在中國建造,中小型貨櫃船主要航行近洋線也不受影響,主要受影響的是5千到1.5萬箱(20呎櫃)的中大型貨櫃船。美國媒體指出,美國此舉是因中國不公平補貼其造船業以建立全球海運主導地位。匯豐銀行估計,額外的港口費在第一年將使中國遠洋與東方海外兩大貨櫃船公司損失至少20億美元,未來四年還將逐步增加。
據悉,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預計下周發布針對中國海事活動的301條款調查常見問題解答,並回應有關美國新稅的澄清和修改請求。此調查針對中國製造的底盤、貨櫃設備和起重機,部分產品將於10月14日前運抵美國港口。
中國媒體則表示,美國「301調查」後決定的徵收額外港口費辦法明顯歧視中國船東,破壞中美2003年簽署的海運協定。中國修訂的國際海運條例新增條款賦予中國政府權力,可對採取歧視性措施的國家實施反制,包括向該國船舶收取特別費用、限制或禁止其船舶進出中國港口,以及限制該國組織和個人獲取中國國際海上運輸相關數據或經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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