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0歲的馬來西亞林姓女子近日投訴,她參與了「租金回酬保證」(GRR)投資計畫,花費約130萬令吉(約新台幣1000萬元)購買一處房產。開發商原本承諾每年可獲得高達12%的回報,但在簽署指定授權書後,情況急轉直下。
林女表示:「我買房後,不僅多次被阻止進入我自己的房子,還不被允許瞭解房屋相關事宜,一切都被開發商『自己人』掌控。」除了無法取得房屋使用權外,開發商承諾的租金回酬也一再拖欠,導致她每月仍需自行繳納房貸,損失慘重。
據星洲網和中國報報導,這起事件涉及65名投資者,他們在一處知名旅遊勝地共投資了69間房產。調查發現,投資者簽署的授權書對象並非開發商本身,而是其委託的第三方公司。該公司疑似未按2016年利息計劃法令向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註冊租金回酬計劃,且無實質資產。
其他受害者也有類似遭遇。37歲水果店老闆蔡先生花費57萬令吉(約新台幣438萬元)購房,卻發現在居民大會上完全沒有發言和投票權。41歲銷售人員譚先生則因回酬經常延遲,被迫自掏腰包支付房貸,甚至連帶影響了跟隨他投資的弟弟。
這批投資者已向馬來西亞國際人道主義組織(MHO)尋求協助。該組織總秘書希桑慕丁指出,投資人是被「零頭期款」、「租金回酬保證」、「9年利潤分享」和「世界級酒店管理」等誘因吸引,但由於簽署了指定授權書,導致9年內無法取得任何房屋使用權,部分投資人甚至需透過多種途徑施壓才能拿到承諾的回酬。
Copyright © 2022~2026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