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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警告:冒用頭像發布颱風假訊息將受法律制裁

台南市長黃偉哲於22日凌晨發文表示,有人冒用他的個人照片散布颱風停班課的不實訊息,台南市刑事警察大隊已接獲通報並立即展開調查。

黃偉哲特別提醒民眾,根據《災害防救法》第53條規定,明知散布災害虛假訊息仍進行通報者,將處以新台幣30萬元至50萬元罰金。若此行為導致公眾或他人受損,更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的嚴厲處罰。

市長強調,散布不實災害訊息不僅違反法律,還可能引發社會恐慌,呼籲民眾務必遵守相關規定,不要以身試法。此事件也再次提醒大家,未經證實的災害消息不應隨意轉發,以確保公共安全和資訊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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