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近日在「買房知識家」社群分享,收到銀行通知因將房屋出租而必須取消自住房貸優惠,並追討約3萬多元差額。該網友表示,這間房屋原本計劃用於組建家庭,後因個人因素未能實現,加上現住處租金較低,並非為牟利而出租,但現在面臨銀行追討問題。
對此情況,留言區網友紛紛指出關鍵問題可能在於「新青安」或自用方案貸款不得出租的規定。有人提醒應先確認來電真實性,避免詐騙風險,並建議到原承辦分行查詢詳情。也有過來人分享類似經驗,表示可透過更換合約、補繳差額解決。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建議,若以「自住/新青安」方案承作房貸,原則上確實不得出租。一旦被認定違規,銀行有權取消優惠並追溯差額。屋主應先確認通知真實性,檢視貸款合約與切結內容,再評估是否終止租約恢復自住或轉為一般房貸。同時應保留相關佐證文件,避免匯款至不明帳戶,以防衍生更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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