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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註冊「淡江大橋」商標 防止惡意搶註保障公共利益

交通部公路局近期向智慧財產局申請「淡江大橋」相關商標,引發社會關注。公路局今日發布聲明表示,此舉是基於品牌建立、公共利益保護與設施推廣需求,主要目的在於防止「商標蟑螂」惡意搶先註冊。

預計於明年5月通車的淡江大橋,公路局已於今年2月20日申請「淡江大橋」及「Danjiang Bridge」文字商標,並於4月30日申請圖示商標,目前正由主管機關審查中。公路局強調,淡江大橋作為國家重大交通建設及國際地標,具有高度公共性與辨識度,若未及早申請保護,可能面臨被特定民間廠商搶先登記的風險。

公路局指出,類似案例在國內外並不少見。國際上如舊金山金門大橋已有商標註冊;國內則有新北市政府於2014年完成「萬里蟹」商標註冊,以及連江縣政府於2017年註冊「馬祖藍眼淚」商標,後者正是因應民間業者申請「藍眼淚」商標並傳出欲轉售的情況,縣府為避免觀光推廣受制於私人權利而進行防禦性註冊。

針對民眾擔憂商標註冊會影響日常商品使用的疑慮,公路局澄清,商標申請主要針對商業用途進行規範,對於非營利性、城市推廣或公益用途,都會授權使用,不會影響一般合理使用。未來若商標權獲准,公路局將訂定授權辦法與使用規範,確保公共性不被削弱。

公路局最後強調,淡江大橋今年已入選CNN全球11大重要建築,未來將成為台灣最具代表性的國際地標之一。如新北市政府或其他機關基於業務、公益或城市行銷需要,公路局都會配合提供授權,共同提升新北市城市形象與公共財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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