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台南市施姓女子與所居住社區的糾紛長達十年之久,源於2013年中秋烤肉事件。今年,她因管理委員會在電梯公佈欄張貼法院判決書,認為侵害其名譽與隱私,向16人提出告訴並求償78萬元,但台南地方法院判決全數駁回。
據了解,施姓女子與社區居民的爭端始於2013年中秋節烤肉不愉快,2014年又因烤肉問題再起爭議。此後十年間,雙方因停車、會議紀錄、名譽爭議、維修費用、資源回收等多項事務陸續對簿公堂,但施女在民事訴訟多以敗訴告終,刑事案件則多被不起訴或再議駁回。
2023年8月,施女與鄰居在管理室外發生爭執並提告傷害,今年5月宣判但尚未確定。施女指控管委會將此刑事判決張貼於社區七棟電梯與兩處出入口公佈欄,並在數位公告平台播放,侵害其權益。她主張部分民事判決內容覆蓋在刑案毀損部分的無罪記載,等同變造文件,因此提出求償。此外,她還控訴監視器影像被上傳社區群組、長期被監控妨害出入自由等問題。
然而,法院認定公告的判決難以構成變造,且社區確有相關表決紀錄,張貼範圍僅限於電梯、出入口與數位平台,屬於管理事務下的正常資訊流通。關於監視器問題,法院表示這是多數社區的安全措施,難以認定為侵害出入自由與隱私。最終,法院駁回施女的全部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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