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5歲國中女學生小詩(化名)與19歲男友吳男交往期間發生性關係,因向閨蜜分享戀愛細節,導致消息在校園傳開。老師得知後依規定通報,基隆地檢署於9月17日偵結,將吳男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起訴。
據調查,小詩去年暑假經友人介紹認識吳男並開始交往。兩人趁家人不在時,多次在各自家中發生性關係。開學後,小詩將戀愛經過及親密關係告知閨蜜,未料閨蜜將此事四處宣揚,最終傳到老師耳中。
老師確認情況後依法通報家長與警方。去年10月,警方約談吳男,他坦承與小詩多次發生性關係。小詩父母得知後憤而提告,基隆地檢署調查後認定事實屬實,依法起訴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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