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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參與酒吧限時飲酒挑戰不幸身亡 負責人與店長遭過失致死起訴

台北地檢署今日針對一起酒吧飲酒活動致死案件做出起訴決定。一名張姓工程師去年9月在台北市ATT 4 Fun大樓的酒吧參加限時飲酒挑戰後不幸身亡,檢方認定酒吧負責人曾姓男子及陳姓店長涉嫌過失致死罪。

根據起訴書內容,該酒吧於民國113年9月舉辦名為「一公升的眼淚」的飲酒比賽,規定參賽者必須在8分鐘內喝完由伏特加、百香調酒與冰塊調製的1公升調酒,完成者可取回預付的500元酒錢。張姓工程師於9月8日凌晨參賽,僅用1分10秒便喝完全部酒量,隨後身體不適離場,進入大樓地下2樓停車場廁所,最終於當日上午7時被保全發現已無生命跡象。

檢方調查指出,依據菸酒管理法規定,酒類廣告或促銷不得鼓勵或提倡飲酒;酒類標示管理辦法也明確規定警示標語應包括「短時間內大量灌酒會使人立即喪命」。檢方認為,曾姓負責人與陳姓店長明知短時間內大量飲酒可能導致急性酒精中毒致死,仍為獲利舉辦違規促銷活動,且未在現場設置警示標語,也未告知參與者活動危險性,更未規劃應對措施,導致張男因急性酒精中毒身亡,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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