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張姓男子因不滿被牙醫提告,竟持球棒前往診所發洩怒氣,不僅砸毀櫃檯設備,還對牙醫甩巴掌並持球棒攻擊,最終被橋頭地方法院依違反醫療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
據了解,張姓男子原本在路竹區一家知名牙醫診所就診,後因故被診所醫師提告。張男心有不甘,帶著球棒前往診所興師問罪,並砸毀櫃檯設備。行兇後,張男仍不罷休,對看診的牙醫大聲恫嚇:「你們敢告我!我有重度憂鬱症」,隨後動手打了牙醫巴掌,還用球棒攻擊對方手腳,造成傷害(傷害部分未提告)。
警方接獲報案後傳喚張男到案說明,完成筆錄後依違反醫療法罪嫌將案件函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張男在應訊時坦承犯行。法官調查後指出,張男不思以和平方式溝通解決紛爭,反而以暴力手段妨礙被害人執行醫療業務,但考量其認罪態度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徒刑如易科罰金及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1000元折算1日。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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