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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澄清財劃法分配公式爭議:法定算式唯一,修法為解決之道

針對台中市長盧秀燕在議會答詢時表示新版財劃法算式有兩種的說法,財政部於9月16日正式回應,重申財劃法分配公式依法僅有一種算式,無法透過行政解釋改變法律明文規定。

盧秀燕市長曾指出,若採用「一道算式法」,將導致300多億元統籌稅款無法分配,而「兩道算式」則能完全分配。對此,財政部明確表示,新版財劃法第16條之1規定普通統籌稅款90.5%分配給本島19個直轄市及縣市、2.5%分配給離島3縣,其分子按本島各縣及離島分開計算,但分母必須按全部22個縣市計算,此一法定公式不容更改。

財政部強調,由於分母已明確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行政機關無法逾越法律文義範圍自行解釋,其他變通算式均與法律規定不符。明年度因此無法分配的345億餘元統籌稅款,本質上仍屬於地方政府財源,中央不得移作他用,最終仍需透過修法程序解決此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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