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一名68歲謝姓婦人在臉書結識詐騙集團成員後,被邀請加入LINE群組,並被誘騙投資比特幣可獲高額利潤。在詐騙集團的誘導下,謝婦陸續交付1810萬元,甚至還辦理信貸以支付投資金額。
詐騙集團貪得無厭,進一步要求謝婦再交付1200萬元。此時,謝婦終於察覺自己遭到詐騙,立即向警方報案。在警方協助下,謝婦與詐騙集團約定面交地點,警方則在現場埋伏。當監控手柯男和車手許男抵達面交地點時,警方立即將兩人逮捕。
在審理過程中,許男表示自己無業,家中有就讀大學和高中的女兒,以及需要扶養的父母親;柯男則稱曾因案入獄,出獄後找工作困難才加入詐騙集團,並請求法院給予緩刑。
考量到本案涉及金額高達1200萬元,情節嚴重,苗栗地方法院法官最終依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分別判處柯男有期徒刑1年2個月、許男有期徒刑1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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