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今日宣布,已針對華航菸品走私案二審判決對12名被告提起上訴,認為該判決違背法令。此案涉及前國安局特勤人員及華航員工,二審判決結果從無罪到1年4月至6年不等徒刑,其中8人獲得緩刑。
案件源於2019年7月,時任總統府侍衛室的吳宗憲在蔡英文總統出訪前夕,代表侍衛室人員及親友向華航預購免稅菸品。當時華航副總經理邱彰信、協理于堯明知菸品數量超過總統專機載運及旅客免稅上限,仍指示商用品規劃營銷部組長黃川禎安排機邊交貨,並由管理師陳穎彥負責打櫃。
專機返國當天,總統府侍衛室張恒嘉指示將5個行李櫃拖至B9國賓門,由吳宗憲收貨。隨後吳宗憲與駕駛班上士劉尊彰等人,將9200條預購菸品及597條機上購買菸品搬上公務貨車,在駛出C3管制門課稅點時遭查獲,逃漏稅捐共計新台幣818萬9639元。
一審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判處吳宗憲10年4月、張恒嘉10年2月等重刑。二審高院則認為適用法律有誤,改依共同犯對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論處,大幅減輕刑度,判處吳宗憲6年徒刑,其他被告則獲判1年4月至2年6月不等徒刑,多數獲得緩刑。
高檢署不服二審判決結果,認為違背法令,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案件將進入第三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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