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宣布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期間,針對9大行業實施僱用安定措施,協助因減班休息(無薪假)而受影響的勞工。符合條件的勞工可申領最高達薪資差額70%的補貼,每月上限為1萬2100元,以減輕生計壓力。
適用的9大行業包括食品及飼品製造業、紡織業、橡膠製品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以及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申請資格要求勞工必須在上述行業任職,且經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實施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並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例如,若從114年8月1日至8月30日實施減班,每週休息2天,即符合申請資格。
補貼申請時間為減班休息滿30日的次日起90日內。補貼金額計算方式是以勞工實施減班前1至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減班後實際協議薪資的差額的70%,並無條件進位至百位數。
勞動部舉例說明:一位平均月投保薪資4萬5800元的全職勞工,減班後實際薪資降為3萬元,可申請補貼1萬1100元[(45,800元-30,000元)×70%],有效減輕收入減少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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