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日針對一起毒品致死案件做出起訴決定。一名潘姓女子於今年1月9日因自殘傷口疼痛,要求男友楊某及友人詹某為其施打海洛因止痛,最終導致死亡。檢方依過失致死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兩名男子,並因楊男犯後否認、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根據調查,1月9日凌晨1時許,潘女因懷疑楊男與前女友聯繫而持刀自殘,送醫縫合後因傷口疼痛,要求楊男為其施打海洛因。凌晨4時許,楊男明知被害者身體虛弱,對毒品耐受度已降低,仍為其施打毒品。同日早上7時,潘女因傷口持續疼痛,聯繫已故的劉姓友人攜帶海洛因前往,劉男隨後聯繫詹男等人到場,由詹男轉讓海洛因供潘女使用。
下午5時許,楊男再次要求詹男為潘女施打海洛因,直到下午6時,潘女失去意識才被送醫,但仍宣告不治。法醫解剖確認死因為腹部刺創造成胃刺穿併出血與局部化膿性腹膜炎,加上施打海洛因,導致混合出血性休克與中毒性休克死亡。
檢方指出,楊男偵查時先坦承為被害者施打海洛因,後來翻供辯稱只有拿酒精棉片。檢方不採信其說法,認為楊男的行為與死者死亡結果有直接關聯,依過失致死、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嫌起訴。詹男則涉及過失致死、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及轉讓第一級毒品三項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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