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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台鐵列車上涉嫌性騷擾女乘客 辯稱火車搖晃仍被檢方起訴

新北地檢署近日依性騷擾罪嫌起訴一名蔡姓男子,該男子在台鐵區間列車上盤腿坐在一名女乘客身後,多次以腳踝觸碰該女子小腿及腳踝處。儘管蔡男辯稱是因火車搖晃導致接觸,但檢方並未採信其說詞。

根據起訴書內容,今年1月20日下午3時45分左右,蔡男在樹林車站搭乘南下區間車,發現一名女子站在車廂走道中。蔡男隨即盤腿席地而坐在該女子身後,趁女子與友人交談之際,多次以腳踝觸碰女子的雙腿小腿及腳踝處。女子察覺異狀後,立即通報列車長並報警處理。

在偵查過程中,蔡男否認有性騷擾行為,聲稱自己當時身體不適才會盤腿坐在地上,並表示可能是因為火車搖晃或女子移動時碰到他。然而,受害女子表示已多次制止蔡男的行為但未獲理會,且有證人證實女子確實曾多次制止蔡男,但蔡男仍持續其行為。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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