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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留恩將仇報,男子盜用友人信用卡訂外送繳費遭判刑

台北市一名22歲林姓男子於前年9月至10月間,借住在周姓友人家中,卻趁機偷走對方信用卡,假冒周男身分訂購外送食物及繳交自己的手機費用,總計消費4733元。

事件曝光是因周男發現信用卡無法提領現金,向銀行查詢交易明細後,才發現卡片被盜用,憤而提告。林男曾辯稱家人匯款至周男卡片內,所以才使用該卡消費,但調查顯示這是謊言。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林男最終承認未經友人同意使用信用卡。法院認定林男觸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此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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