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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男頻繁擅離職役 嘉義地院判處拘役40天

嘉義市一名夏姓替代役男在西區區公所服役期間,於今年2月至5月間累計12次無故擅離職役,總時數高達187小時,最長一次離開達33小時。嘉義市政府依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將其函送法辦。

根據判決書內容,夏姓男子自去年9月起在嘉義市西區區公所服替代役,但從今年2月6日至5月23日期間,多次未經許可離開工作崗位,擅離時間從1小時到33小時不等。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夏男在偵查過程中坦承犯行。

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身為替代役役男應遵守所屬單位命令及管理規範,忠實履行服兵役的憲法義務,但夏男無故擅離職役逾7日,嚴重影響役政管理秩序。法院最終判處其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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