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近期公布育嬰留職停薪彈性化及家庭照顧假改革方案,預計於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適用對象包括一般勞工及軍公教人員。新制將允許勞工在子女3歲前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假,每人最多可請30天,夫妻合計可達60天,期間仍可領取80%薪資補貼。此外,家庭照顧假也將改為以小時計算,每年最高可請56小時。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此政策旨在落實「雙就業、雙照顧」目標,同時兼顧照顧需求與企業留才,政府也將提供小微型企業獎勵措施,減輕其成本負擔。
婦女新知基金會對此政策表示肯定,認為以日為單位的彈性請假制度不僅符合照顧者需求,也有助於提高男性參與育兒的比例。根據國外經驗,推動家務分工平等是延緩少子化的有效方法,台灣的彈性育嬰假改革是朝正確方向邁進的一步。
然而,婦女新知也提出幾點疑慮。首先,職務代理人加班上限的放寬可能加劇職場性別不平等,缺乏有效監督機制恐導致同事間的質疑或衝突,強化「女性請假等同麻煩」的刻板印象。其次,30天的彈性假期對時間資源匱乏的單親或弱勢家庭而言仍然不足,難以實現「弱勢優先」的承諾。
此外,家庭照顧假改革仍有不足之處,公務人員與一般勞工在薪資待遇上存在差異;婚育宅補助政策則偏重新婚加碼而非生育支持,對單親或未婚家長不夠友善。
婦女新知呼籲政府收回放寬職代加班工時上限的規定,並持續檢視政策執行情況,特別是針對高齡社會下的「照顧時間貧窮」與性別不平等問題進行深入研究,以規劃更完善的改革方案。唯有在制度上兼顧彈性、性別平等與弱勢家庭需求,才能真正達成「照顧不離職」的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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