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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獲國家警光獎台東警察涉組織犯罪與洗錢被收押禁見

一名曾因偵破重大海上毒品走私案而獲頒國家警光獎的台東黃姓員警,如今卻因涉及組織犯罪及數千萬元洗錢案件,於4日遭台東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台東地檢署檢察官於前日指揮調查局人員前往台東縣警察局執行搜索行動,並將黃姓員警帶回偵辦後移送台東地檢署。經檢察官訊問後聲請羈押,台東地方法院隨即裁定收押禁見。

台東地方法院表示,有足夠事實認定被告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相關罪行,犯罪嫌疑重大。被告在偵訊時曾表示有輕生念頭,且涉案罪名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重罪,其說詞避重就輕,難認有接受偵查的高度意願,有逃亡之虞。

法院進一步指出,案件涉及的帳戶金流中有多筆通報詐欺紀錄,顯示可能存在其他共犯,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涉案金額至少達新台幣千萬元,甚至可能高達1億元,因此認為被告人身自由的法益不應優先於其他法益受保障。

據了解,這名涉案員警曾在多年前偵辦重大海上毒品走私案,在蘭嶼外海查獲漁船走私安非他命毛重899公斤,並於富岡漁港查獲漁船走私愷他命毛重618公斤。這些毒品足供650萬人次吸食,該案被法務部列為查獲走私毒品教案,使其獲得「國家警光獎」的殊榮。

對於此案,台東地檢署表示案件偵辦中不便多作說明,台東縣警察局則表示尊重檢調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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