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鄭姓成年男子因協助劉姓國中生替學妹出氣,持BB槍抵住王姓少年頭部逼迫道歉,並與其他少年一同毆打對方,導致王姓少年頭部受傷流血。基隆地院依聚眾鬥毆罪判處鄭男7月徒刑,其他4名少年則由少年法庭審理中。
據了解,劉姓少年與曾姓、龔姓及廖姓3名少年是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約2年前,劉少在就讀基隆市某國中時,得知王姓學弟在學校騷擾、欺負鄧姓及王姓兩名學妹。為了替學妹討回公道,劉少找來當時已滿18歲、從事送貨工作的鄭姓男子,與其他3名朋友一起,透過另一名王姓學弟邀約涉事王姓少年到市區一家保齡球館談判。
當王姓少年現身後,劉少等人將他拉到後方防火巷,鄭男拿出BB槍抵住王少頭部,強迫他向兩名女學生道歉。在鄧姓及王姓女學生離開後,劉少等人有的徒手、有的持鋁棒圍毆王少,造成王少頭皮撕裂、左眼瞼及眼周瘀傷、頭部擦傷及左手中指挫傷等多處傷勢。
警方接獲報案後調閱保齡球館周邊監視器,陸續將鄭男與劉少等5人帶案。法官認為,雖然鄭男不知王少的確切年齡,但應可預見王少與劉少等人一樣都是未成年少年,卻仍參與施暴行為,因此依聚眾鬥毆罪判處7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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