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朱姓男子在苗栗縣犯下連續竊盜女性內衣褲的案件,於去年12月21日至24日期間,三次翻越圍牆進入被害人小琪(化名)住宅,共竊取女性內衣10件、內褲17件。小琪發現大量私密衣物遭竊後立即報警,警方隨後成功逮捕朱男。
據了解,朱男先前已有竊取女性內衣褲的前科,但仍未能改正行為。去年12月21日中午1點多,朱男經過小琪住處時,發現庭院晾曬的內衣褲,便趁機翻牆進入竊取。之後又於12月22日及24日中午時分,重複相同的犯罪行為。
苗栗地方法院審理此案後,考量朱男曾因相似罪行被判刑11個月卻仍再犯,且此次竊取的衣物數量眾多,對被害人造成相當程度的恐慌與影響,因此判處朱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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