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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撫摸機車座墊構成性騷擾,律師解析相關法律界定

根據律師王至德分享的一則判決案例,一名男子因多次出現在女性工作地點、尾隨對方回家,並將車輛刻意停放在該女子機車旁,做出撫摸座墊動作,最終被法院認定構成性騷擾。

在此案例中,該名男子不僅有跟蹤行為,警方已依《跟蹤騷擾防治法》開立告誡書禁止再犯,但法院進一步指出,男子多次拍攝女方機車並撫摸座墊的行為,因機車座墊屬於臀部接觸位置,這種反覆觸摸行為已被認定為「與性或性別有關」,構成性騷擾。

王至德律師解釋,《跟蹤騷擾防治法》設立告誡書制度,讓被害人即使非家人或前伴侶關係,也能聲請保護令。若在告誡後仍持續騷擾行為,最高可處三年徒刑。他特別提醒,民眾不應認為「先騷擾幾次、被告誡就沒事」,因為告誡前的行為同樣可能受罰。

此外,王律師補充說明,性騷擾的構成要件是「不受歡迎」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不僅限於肢體接觸,即使是「不當凝視」,如色瞇瞇地盯著他人,也可能構成性騷擾。無論性別,都應謹慎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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