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婦人阿鳳(化名)於今年6月在騎車返家途中撿到一部手機,不僅未送交派出所,還將SIM卡取出插入自己的手機使用。事件意外曝光是因失主的朋友收到LINE自動加好友的通知,進而協助失主報警找回手機。
根據高雄地院判決書記載,阿鳳撿到手機後將其占為己有,並拔出SIM卡裝入自己的手機中使用。當失主朋友收到LINE跳出自動加好友訊息通知時,失主得知情況後立即報警,警方迅速循線找到阿鳳。
面對指控,阿鳳辯稱只是忘記將手機送交派出所,並非有意占為己有,拔出SIM卡只是想查看是否有網路。然而法官認為,若阿鳳真的只是忘記送交派出所,就不會刻意拔除SIM卡並安裝到自己手機使用,其說詞顯為事後卸責之詞。
法官表示,阿鳳因一時貪念占有他人遺失物,增加失主尋回的困難度,行為實屬不妥。考量到她雖否認主觀犯意但仍積極與失主和解,法院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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