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一名31歲陳姓男子因追討債務未果,竟將矛頭指向債務人15歲的兒子,透過簡訊恐嚇該名國三學生,揚言若其父親不出面解決債務問題,將在其住家及「考上的高中門口」貼滿少年照片。受害少年因心生恐懼而報案,南投地方法院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3個月。
根據法院調查,陳男與魏姓男子存在債務糾紛,多次催討無效後,前年7月轉而鎖定正準備升高中的魏姓少年。陳男借用朋友手機,先後傳送「弟弟你自己叫你爸主動跟我們聯絡」、「躲也躲不了一世」等訊息,隔天更發送少年照片並威脅「你爸再不出來面對,你家外面都是這張照片,包含你考上的那間學校也是」,導致少年心生恐懼。
法官在判決中指出,陳男未採理性和平方式解決債務問題,反而恐嚇無辜少年,行為實不可取。雖然陳男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因此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此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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