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性侵3名女子而被判處7年8月有期徒刑的藝人秦偉,自2020年4月入監服刑以來,已經提出5次假釋申請。然而,監獄假釋審查委員會日前再度駁回他的申請,主要理由是「尚未彌補被害人損害」,這意味著他必須繼續在獄中服刑。
秦偉曾被8名女子指控性侵,包括女粉絲、女編劇、女造型師,甚至還有一名年僅14歲的少女。經過法院審理後,其中5件因罪證不足判無罪,另3件則被認定有罪,最終合併執行刑期為7年8月。
秦偉於2020年4月14日入監服刑,依規定服刑過半才能申請假釋。他在2024年1月起已具備申請資格,因此積極提出申請。然而,無論是前4次還是這次第5次申請,全部都被駁回。
審查委員會表示,秦偉至今未對受害人進行實質補償,也未展現彌補犯罪後果的行為,因此難以符合假釋條件。外界關注他是否會繼續提出申請,以及何時才有可能獲准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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