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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21歲男子無照駕駛22次遭罰40萬 土地被查封後迅速繳清

花蓮壽豐鄉一名21歲蘇姓男子,從民國111年11月至113年8月期間,無照駕駛重型機車及小客車共計22次,被交通部公路局台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連續開罰。由於蘇男逾期未繳納罰款,累計金額連同牌照稅、燃料費高達40萬餘元,案件被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

花蓮分署表示,自112年12月起陸續受理蘇男的裁罰案件,發現其名下無所得及存款,為保全公法債權,立即對其在壽豐鄉的2筆土地進行查封登記。儘管執行人員多次催繳並前往其戶籍地查訪,蘇男均置之不理,雖曾電話承諾會到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但始終未履行。

今年3月,花蓮分署派員赴現場查封土地並張貼封條,蘇男才意識到土地將面臨拍賣的嚴重後果,隨即在日前繳清全部罰款。

花蓮分署呼籲,無照駕駛行為如同不定時炸彈,常造成無辜民眾傷亡與家庭破碎,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分署將持續對無照駕駛裁罰案件強力執行,守護國人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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