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行宣布修正信用卡條款,自2025年起,持卡人在支援信用卡儲存電子發票的商店消費,並同意將電子發票存入信用卡中,若發票中獎,銀行將於開獎後30日內以簡訊通知持卡人。然而,若因持卡人個人因素導致無法收到中獎通知,銀行將不負賠償責任。
根據新條款,以下五種情況銀行可免責:一、持卡人未在銀行留存行動電話號碼;二、留存的行動電話號碼不完整;三、行動電話號碼變更但未通知銀行更新;四、行動電話訊號不良;五、簡訊接收異常。在這些情況下,銀行無補發或另行通知的義務。
此規定適用於兆豐銀行的新版金融信用卡、雙幣卡、白金信用卡與手機信用卡約定條款。若持卡人因上述原因錯過領獎期限或無法領獎,銀行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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