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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子與女同事開房後遭控性侵,法院判決無罪

台中市一名男子阿強(化名)與女同事小玲(化名)在2022年3月某日凌晨相約前往台南市某摩鐵。事後,小玲指控阿強趁她服用安眠藥睡著時性侵,並向警方報案。然而,台中地院經過審理後,認為小玲的供詞前後不一致,最終判決阿強無罪。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玲聲稱在服用安眠藥後睡去,醒來發現垃圾桶中有使用過的保險套,因此控告阿強性侵。而阿強則辯稱,他們之間確實有發生性關係,但並非未經同意。阿強進一步透露,他與小玲並非單純同事關係,而是有著超過三年的婚外情關係,直到小玲提出告訴後才中斷往來。

阿強表示,當晚他們有互動並取得小玲同意後,他做好防護措施準備發生關係,但發現小玲已經睡著,便停止了行為。法官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小玲關於安眠藥服用習慣、藥效發作時間以及當天意識狀態等說法前後矛盾,使其指控的可信度受到質疑。

法院最終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阿強有性侵行為,因此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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