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左營區明誠二路於16日下午4點27分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紅色休旅車在右轉時與同向直行的機車發生碰撞。機車上載有36歲黃姓男子一家三口,所幸碰撞力道不大,騎士及時反應使機車未倒地,僅造成黃姓騎士四肢輕微擦挫傷,他選擇自行就醫。
警方調查顯示,40歲張姓男子駕駛紅色休旅車沿明誠二路往西行駛,在右轉時疑似未打方向燈便偏右行駛,與同向直行的黃姓騎士發生碰撞。交通分隊到場測繪蒐證後,初步認定休旅車駕駛轉彎時可能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
事故畫面被目擊民眾上傳至網路後,引發汽車駕駛與機車騎士兩派網友熱烈討論。支持機車一方認為汽車駕駛應提前打方向燈並確認右後方無來車才能轉彎;而支持汽車一方則指責機車不應在看到前車方向燈後仍從右側超車。此事件凸顯了用路人相互禮讓與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
警方表示,詳細肇事原因將送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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