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今日就華航菸品走私案進行二審辯論,前國安局特勤人員吳宗憲在庭上情緒激動表示,他從未愧對國家與良心,並以擔任總統府維安工作為榮。法院宣布將於8月27日對本案進行宣判。
今日的庭審中,法院傳喚了包括吳宗憲、張恒嘉、劉尊彰等前國安人員,以及黃川禎、邱彰信等華航相關人員到庭進行最後的言詞辯論。吳宗憲哽咽地表示,今年8月他結束了20年的軍旅生涯,自認無愧於國家與良心,並為曾參與總統府維安及外交專案工作感到自豪,堅持自己無罪。他特別提到前總統府侍衛室主任陳敏華,認為陳為國家付出卻背負不良名聲,並向所有國安人員表達感謝。
吳宗憲的律師林俊宏辯稱,吳並非明知違法,也未使他人獲利或受損,只是依長官指示執行職務,不應承擔相關罪責,請求法院判決無罪。其他被告如張恒嘉請求從輕量刑,劉尊彰則表示深感後悔,希望獲得改過自新的機會。
此外,由於吳宗憲與張恒嘉的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已屆滿,法官表示將由合議庭評議後做出裁定。整起案件將於8月27日宣判。
根據一審判決,2019年7月前總統蔡英文出訪前,時任總統府侍衛室的吳宗憲代表侍衛室人員及親友向華航預購免稅菸品。華航高層明知數量超過規定上限,仍安排機邊交貨。專機返國當天,相關人員將9797條菸品搬上公務車,在駛出管制門時被查獲,逃漏稅捐共計818萬9639元。
一審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吳宗憲10年4月徒刑、張恒嘉10年2月、劉尊彰7年,其他國安人員則分別判處6年2個月至6年4個月不等的刑期。華航人員部分,黃川禎判刑5年4月,其他人則因違反稅捐稽徵法被判處2年至2年8月不等的徒刑。案件經兩造上訴後,目前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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