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8月13日就「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進行朝野協商,最終達成共識,將行政院原本匡列的560億元預算上限提高至600億元。
在協商過程中,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由於復原重建項目加入工資且工資提高,因此建議將預算上限提高至600億元。民進黨團也提出相同主張,民眾黨團亦表示同意此項加碼。
此外,朝野也同意民眾黨團提出的「專款專用」條款,修正條文規定「中央政府補助地方執行機關之經費,地方執行機關應依補助之目的及項目支用,不得移作他用」,並要求特別預算案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先行支付的部分需送立法院備查。
關於受災地區的認定,經過討論後決定在條文說明欄的雲林縣後面加上台東縣、花蓮縣和苗栗縣,以確保這些地區也能獲得災後補助。
在條例施行期間方面,協商決定水利、電力和通訊等基礎設施重建可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其餘項目則須在2026年12月31日前執行完畢,若需延長必須經立法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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