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今日宣布,民眾即日起可申請退出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範圍,涵蓋四大類資料:承保資料、醫療服務紀錄、醫療影像病理報告,以及檢驗與檢查資料。此舉是回應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該判決認定健保資料庫供公務或學術機關統計研究雖屬合憲,但缺乏個資監督機制及當事人請求停止使用規定違憲,要求於今年8月12日前完成修法。
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雖然「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尚未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但為尊重民眾資料自主權,健保署已先行公告「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研究利用與停止利用申請作業及管理要點」作為依據。民眾可透過「健保快易通」App線上申請或親自前往健保分區業務組辦理,申請核准約需5個工作日,且僅適用於生效日後的資料。
健保署企劃組長游慧真詳細說明了四類可申請退出的資料內容:承保資料包含加退保及保費狀態;醫療服務紀錄涵蓋門診、住院就醫與用藥紀錄;另外還有醫療影像及病理報告;以及檢驗與檢查資料。
台灣健保大數據被視為珍貴完整的生物資料庫,已協助發表逾9000篇學術論文。石崇良強調,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必須經過研究倫理委員會及主管機關審查,資料僅能在指定地點使用獨立設備操作,並經去識別化處理,稀少個案資料不對外開放,且僅允許攜出統計結果,以確保民眾個資安全。他期望民眾能持續支持,讓台灣醫療研究得以延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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