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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泡水理賠須知:一般車險不保 需加保天災附加條款

近期西南氣流造成中南部豪雨成災,許多車輛泡水受損。金管會今日提醒,一般車體損失險並不包含天災造成的損失,車主若要獲得理賠保障,需另外加保「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表示,目前住宅火災保險已含「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若住家淹水達50公分以上,依地區不同可獲得7000至9000元基本理賠。若覺得保障不足,可加保「超額颱風及洪水保險附加條款」,除獲得額外賠償外,還可享有每天3000元、最多60天的臨時住宿費用。

針對低窪或山坡地區的房屋,建議加保「地層下陷、滑動或山崩保險附加條款」,可保障因天災引起的地層滑動、山崩及土石流等災損。企業方面,一般商業火災綜合保險雖採概括承保,但天災損失仍需另外加保「颱風及洪水保險附加條款」才有保障。

陳清源建議,不論個人或企業用戶,投保時應詳細了解保險範圍,必要時加保相關附加條款,以確保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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