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立委黃珊珊7日前往台北地院,為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案作證。庭審中,柯文哲律師團並未詢問關於柯在2024年總統競選期間傳給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訊息的含義,導致檢方也無法就此提問。黃珊珊在退庭前特別澄清,檢方聲稱她證稱京華城案為市長室列管的重大案件是錯誤的,她從未做出此類陳述。
黃珊珊在庭後受訪時表示,檢方在結論中扭曲了她的證詞,她對此感到遺憾。她指出,即使在眾多旁聽者面前,檢方仍能做出這樣的扭曲陳述,這是不應該的。作為具有律師資格的法律人,她痛心地表示,檢察官拿許多非她副市長任內督導的業務或他人事務要求她臆測,而法律定罪不能依靠臆測,檢方最終也撤回了相關問題。
黃珊珊於2019年10月至2022年8月擔任柯文哲的副市長,負責督導警消、衛生、民政、社政與法務等局處。她在庭上證實,副市長任內從未經手京華城案,該案屬於當時另一位副市長彭振聲督導的都發、工務領域。柯文哲律師團的提問主要圍繞黃珊珊當時兼任市府府會總聯絡人的職責,特別是關於「便當會」(市長與市議員座談會)的運作細節。
關於市政運作,黃珊珊強調柯文哲「尊重局處專業意見」,只有內容重大、跨局處且預算龐大的案件才會被市長室列管。她表示,就她所知,京華城案當時僅屬於相關局處依職權處理的個案,並未被市長室列管。她解釋,柯任內創設的PM(專案管理人)制度分為兩種:市長室列管案件的PM須完成政策任務;而便當會指定的PM僅需追蹤回報議員反映事項的處理進度,不必達成議員要求的特定結果。彭振聲在便當會被指定為京華城案的PM屬於後者。
當檢方試圖詢問「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這段訊息的含義時,柯文哲律師團提出異議,主張超出主詰問範圍。審判長裁定異議成立,檢方因未聲請主詰問而被迫撤回發問。在退庭前,黃珊珊特別澄清,她從未證稱京華城案是重大案件需被市長室列管,而是表示「便當會認為重要的,才會進市長室,若會議記錄沒說,是完全不會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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