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一名楊姓男子今年3月25日晚間持開山刀潛入女鄰居住處,趁對方洗澡時關燈偷襲,不僅進行猥褻行為還導致被害人多處受傷。法院近日依「攜帶兇器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等罪判處8年5個月徒刑,但被害人認為刑期過輕,擔憂社區安全。
案發當晚6點多,楊男戴著口罩和手套,手持30公分開山刀從自家二樓窗戶攀爬至隔壁女鄰居住處。他先將被害人的內衣褲打包放在樓梯間,確認對方正在洗澡後,有計劃地關閉住處燈光,最後切斷浴室電源。
被害女子回憶道:「浴室突然一片漆黑,我以為是女兒回家...」當她赤裸走出浴室查看時,楊男從後方勒住她的脖子,右手揮舞開山刀威脅要錢,同時猥褻她的胸部,造成嚴重瘀青。在搏鬥過程中,被害女子抓住刀刃抵抗,導致手指被割傷,頭部也遭刀背重擊流血。楊男見狀才鬆手,假意表示要幫忙處理傷口後離去。
法院審理後指出,楊男有3次強制性交前科,今年初才因酒駕出獄,犯後毫無悔意。然而被害女子表示,楊男曾多次騷擾她,雖然法院已沒收作案用刀,但認為判決刑期不足以保障社區居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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