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居家服務員因與其照顧的小腦萎縮症患者發生不當互動,被患者妻子發現並提告侵害配偶權。法院審理後判決居服員需賠償10萬元。
據報導,這名已婚27年、育有3名子女的妻子,因丈夫罹患遺傳性小腦萎縮症而申請居家服務。然而,從2024年3、4月間,妻子開始發現一名自稱社工的女性經常到家中陪伴丈夫,引起她的懷疑。
今年1月19日,妻子回家時發現丈夫與居服員在上鎖的房間內有親密行為。妻子拍下證據,包括居服員在其丈夫面前裸露下體、兩人同床等畫面。事後丈夫也承認與居服員有不正當關係。
居服員在庭審中辯稱,她與患者相識40多年,當天因睡眠障礙到患者家服藥,頭暈後才躺在床上,並否認有不當行為,聲稱被拍到的畫面是在為患者洗澡。
法官審視證據後認為,雖無法證明兩人有性行為,但居服員的行為已明顯超越正常社交分寸,構成侵害配偶權,判決賠償10萬元。此判決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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