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鄉一名龔姓女士在月經結束後立即前往住家附近的游泳池游泳,當晚卻因子宮大出血而緊急就醫。龔女士隨後向游泳池方面提出賠償要求,聲稱泳池方面未盡到提醒義務,但泳池負責人表示不會賠償。
據《錢江晚報》報導,龔女士表示自己在游泳後當晚出現大量出血,不得不住院接受手術治療。她認為游泳池在辦理會員卡時,有義務告知女性會員「月經結束後不能立即游泳」的注意事項,因此要求泳池方面賠償損失。
龔女士描述,此次出血情況嚴重,持續七天且量大未減,甚至需使用紙尿褲。醫院檢查顯示她有子宮異常出血、中度貧血,並伴有肌瘤和息肉,住院四天花費超過7000元人民幣。她堅持認為出血與游泳有直接關聯,並向泳池負責人提出送她一張價值2000元的游泳卡作為賠償。
泳池工作人員則回應,成年人應對自身生理期注意事項有基本認知,提醒並非工作人員的責任。雙方就賠償問題未能達成一致。
對此事件,一名醫師指出,月經期或剛結束時游泳的主要風險是感染而非直接出血,大出血通常與子宮基礎疾病相關,如龔女士的肌瘤和息肉。子宮異常出血的主因多為器質性病變,與游泳本身關聯性不大。
一名律師則分析認為,生理期注意事項屬於成年人應知的常識,游泳池無須特別提醒,且無證據證明游泳與大出血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此事在網絡上引發熱議,多數網友認為龔女士的要求不合理,認為成年女性應對自身生理期注意事項有所了解,不應將責任推給游泳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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