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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文智炒作TDR案棄保潛逃 高院法官邱忠義、陳勇松遭重罰

商界人士鍾文智因炒作歐聖等五檔TDR並套利4.7億元,在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後提前棄保潛逃,遭北檢通緝。此案引發司法處理程序的爭議,時任高等法院庭長邱忠義及法官陳勇松因未對鍾文智延長科技監控,成為輿論焦點。

事件發生後,司法院立即撤銷邱忠義的庭長職位,高等法院也將邱、陳二人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法評會)進行個案評鑑。法評會調查後認定兩位法官分別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等多項規定,情節重大。評鑑結果決議將邱忠義移送司法院人審會議處,而陳勇松則因有懲戒必要,報請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並建議罰款相當於現職月俸總額10個月。

法評會認定邱忠義、陳勇松在處理鍾文智強制處分案時有四項主要違失:一、合議庭以審理單方式裁定被告增加交保金2千萬及不延長科技監控的處分,但未正式宣示或送達;二、遭質疑後,邱忠義曾兩度在審理單上增補文字,陳勇松也增補評議附件;三、陳勇松指示書記官重新製作並抽換公務電話查詢紀錄表;四、陳勇松在處理鍾文智聲請案件時,延遲將裁定正本送達給高檢署檢察官。

法評會指出,這些行為嚴重侵害當事人權益及檢察官抗告權,未維護訴訟程序的公平性,且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嚴重損及人民對司法的信賴。考量邱忠義坦承失慮且歷年考評良好,法評會認為屬偶發違失,無懲戒必要;而陳勇松則因多項違失顯示其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建議處以重罰。

據悉,鍾文智已被判刑18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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