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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公告25項罷免案全數否決,被罷免人任期內不得再提罷免

中央選舉委員會於今日召開委員會議,正式公告第11屆立法委員24項罷免案及新竹市第11屆市長高虹安罷免案的投票結果。所有案件的不同意票數均超過同意票數,因此全數否決。中選會同時強調,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2條第2項規定,罷免案被否決後,在該被罷免人的任期內,不得再對其提出罷免。

這25項罷免案已於7月26日完成投開票程序,涉及對象包括高虹安市長及24名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分別是傅崐萁、黃建賓、鄭正鈐、林沛祥、萬美玲、魯明哲、涂權吉、牛煦庭、廖先翔、羅廷瑋、黃健豪、廖偉翔、邱若華、呂玉玲、丁學忠、葉元之、王鴻薇、李彥秀、徐巧芯、賴士葆、羅智強、洪孟楷、張智倫及林德福。

關於林德福委員罷免案中曾出現的計票爭議,中選會表示,今日委員會議已依據新北市選委會函報的更正內容進行審查。根據最終公告數據,新北市第9選舉區林德福罷免案的投票人總數為23萬7380人,實際投票人數為13萬6061人,投票率達57.32%。有效票為13萬5346票,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為5萬1288票,不同意罷免票數8萬4058票,無效票為715票。

永和區光復里投票所原先將同意票與不同意票數據誤植,經更正後同意票為308票,不同意票為504票,此更正已納入最終公告結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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