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議員卓冠廷等人近日提案要求新北市政府比照藍白陣營「超徵就應該還錢於民」的邏輯,研議普發現金1萬6000元給新北市民。他們指出,新北市自2015年至2024年稅課超收達663.47億,加上《財劃法》修正案通過後預計多獲得374億統籌分配款,足以支應約400萬人口每人發放1萬6000元的費用。
對此,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江怡臻反駁表示,許多稅收增長主要來自國稅,如所得稅、營業稅,這些稅收多數上繳國庫而非市庫。她強調,截至去年底,新北市累計虧損887億元,還有940億元的長期債務,審計報告也指出新北市收支短絀48億526萬餘元。江議員認為,依據預算法及財政紀律法精神,「超收」應優先用於償還舊債、減少借貸,而非作為可自由運用的現金。
民進黨議員翁震州則回應指出,「超徵就該還錢於民」原本就是國民黨自己的邏輯,網友現在只是用藍營的論述來反駁他們先前的言論,結果藍營「現在才開始講道理,不會太晚嗎?」翁議員也提到,民進黨政府在疫情期間曾發放三倍券、五倍券、六千元現金及各種補助,而藍營執政縣市至今有因超徵發過現金嗎?他反問,馬英九執政後留給中央政府1.7兆債務,國家累計5.4兆債務,民進黨因經濟治理有成,歲計賸餘難道不用拿一部分去還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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