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統計顯示,2024年全國管制藥品稽查工作中,共檢查11,962家機構,發現231家次違規情形,違規率為1.93%。其中最常見的問題是簿冊未依規定登載或登載不詳實,共計93件,其次為未依規定定期申報收支結存情形或申報不實,共34件。違反規定者可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在例行記者會中強調,管制藥品與毒品僅一線之隔,濫用可能導致成癮。這類藥品均為醫師處方用藥,不得私下流通、交易或贈送。他特別提醒暑假期間出國民眾,由於各國對藥品的管制規範不同,攜帶藥品回台時應格外謹慎,絕大多數管制藥品在國外都屬於處方藥,須持有處方箋才能合法攜帶入境。
王德原特別提醒民眾注意大麻相關製品。雖然某些國家已開放大麻製品用於洗髮精、保養品等用途,但在台灣,法務部規定大麻整株都被列為二級毒品管制,若私自攜帶入境將面臨直接移送法辦的嚴重後果。
食藥署管制藥品組科長黃君堯解釋,台灣對管制藥品採取「分級管理」、「證照制度」及「流向管理」三大策略。根據藥品的習慣性、依賴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將管制藥品分為第一至第四級,級數越低代表依賴性與濫用風險越高。從事管制藥品相關業務者,包括製造、輸出、輸入、運輸、販賣、調劑或使用,均須事前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的證照或核准文件,並每日詳實登載管制藥品的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定期向主管機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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