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南打大隊長徐宏杰因涉嫌收賄及洩密案件,於日前遭檢調單位搜索並約談。徐姓大隊長與魯姓業者在訊問後分別以50萬元及10萬元交保候傳。然而,整個偵訊過程中,徐男雖未被拘捕,卻由地下車道進入士林地檢署,而非依照一般被告應走的正門動線,此舉引發外界對特權待遇的質疑。
據了解,士林地檢署平日辦案時,若是拘捕人犯通常會由車道進入地下室後交由法警接收;而一般被告或證人則會走正門進入,這是常見的標準流程。徐男未被拘捕卻走地下車道的特殊安排,打破了慣例,因而引起討論。
此案件備受關注的原因還在於它牽涉到8年前的舊案,且恰逢檢警系統人事調整前夕,時機相當敏感。對此,士林地檢署回應表示,案件偵辦時機是依據調查進度與需要而定,被告由車道進入地檢署屬於檢察官依個案情況所做的處理,並無特權考量。檢方強調辦案均秉持公正客觀原則依法進行,目前案情仍在偵辦中,不便對細節多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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